因工作需要,長沙市雨花區(qū)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人員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專職人民調解員屬編外合同制人員,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力,不占用行政和事業(yè)編制,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按照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
2.薪酬及福利:編外合同制人員的工資標準按照雨花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合同制人員標準執(zhí)行,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
三、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招考中因違反相關規(guī)定被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本次招考報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參加報名。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發(fā)放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考核—體檢—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
相關信息公布網(wǎng)站:招聘公告、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信息通過長沙市雨花區(qū)司法局(http://www.yuhua.gov.cn/zwgk97/xxgkml/384213/383912/bm.html)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請考生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參加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及具體條件
招聘崗位 |
招聘計劃 |
崗位條件 |
筆試科目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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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學歷 |
所學專業(yè)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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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人民調解員 |
5 |
35周歲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法學類 |
1.具有團隊精神和良好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能勝任人民調解和法律服務工作。 2.具有一定的綜合文字材料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日常辦公軟件。 3.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A證者,可不限專業(yè)。 |
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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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35周歲以下是指1989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認證后才可報名。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經教育部認證后可視同為相同等級國內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學歷。
3.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以《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1)為準。出現(xiàn)考生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本專業(yè)目錄的情形時,由招聘單位根據(jù)相關材料進行認定。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六、報名和資格初審
1.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郵箱:2194335014@qq.com。考生投送《長沙市雨花區(qū)司法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資料電子掃描件至郵箱(報名資料文件包名稱以“崗位名稱+姓名”命名)。
3.網(wǎng)絡報名時間: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9:00—7月20日(星期日)24:00。
網(wǎng)絡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9:00—7月22日(星期二)17:00。
4.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并保證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5.資格初審合格者,通過電子郵件發(fā)放筆試準考證。
6.開考比例:崗位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3:1以上(含3:1)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則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
七、筆試
1.筆試時間待定,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可用臨時身份證或貼有照片并加蓋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戶籍證明代替。本次考試不得使用電子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50分鐘。
3.筆試成績將在長沙市雨花區(qū)司法局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申請查分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八、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若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圍。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在長沙市雨花區(qū)司法局官方網(wǎng)站上公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的考試報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考核資格,在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圍(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考核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考核。
2.考核方式為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成績即為考核成績。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和考核公告將在長沙市雨花區(qū)司法局官方網(wǎng)站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進入體檢程序(考核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十、總成績合成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考核成績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十一、體檢
1.體檢對象以崗位招聘數(shù)為基數(shù),按1:1的比例,從報考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公告將在長沙市雨花區(qū)司法局官方網(wǎng)站公布。
2.體檢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3.未完成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時,可從報考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遞補不超過兩次)。
十二、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2.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guī)定進行。
3.當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或棄權,導致該招聘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則從報考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遞補不超過兩次),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十三、公示和聘用
1.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
2.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長沙市雨花區(qū)司法局官方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長沙市雨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薪酬,并由用人單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公示期間放棄或被舉報查實為不合格的,可從報考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遞補不超過兩次)。
3.所有聘用人員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4.對擬聘用公示后放棄的人員,錄入考試誠信庫,1年內不得報考本單位招聘考試。
十四、其他
1.本公告未盡事宜解釋權屬長沙市雨花區(qū)司法局,咨詢電話:0731-85881991(僅限工作時間)
2.監(jiān)督電話:
雨花區(qū)紀委監(jiān)委駐政法委機關紀檢監(jiān)察組:0731-85880190(僅限工作時間)
雨花區(qū)人社局:0731-85880230(僅限工作時間)
附件:
長沙市雨花區(qū)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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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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